朝鲜的教育政策
朝鲜的教育政策集中反映在:于主体61(1972)年12月27日通过,其后屡次加以修改和补充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
朝鲜教育的目的和使命是,运用社会主义教育学的原理,把后代培养成为社会和集体,为祖国和人民而奋斗的真正的爱国者、社会主义强国建设的主力军。
朝鲜的教育政策要求把后代教育和民族干部培训放在首位,做到一般教育与技术教育、教育与生产劳动密切结合。
而且,根据现代科技的发展趋势和社会主义强国建设的现实需要,在高水平上发展包括为期一年的学前义务教育在内的普遍的十二年制义务教育。
发展全日制教育体系和各种形式的边工作边学习教育体系,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及方法、教育条件及环境,是教育政策的重要要求之一。
在朝鲜,用国家和社会出的费用抚育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学龄前儿童;供所有学生免费教育,给大学生奖学金;加强社会教育,向劳动者提供各种学习条件。
社会的所有成员加入一定的教育体系,免费接受教育。
朝鲜的教育政策由教育相关法来担保,并依靠人民性的政策得到实施。
主体108(2019)年4月12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了一项重要政策:确立最优先重视教育的风气,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高举全民科学技术人才化的口号,使所有劳动者加入边工作边学习的教育体系,把他们培养成为知识分子型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