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举行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1日在万寿台议事堂举行。
朝鲜劳动党中央政治局常委、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第一副委员长、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崔龙海主持会议。
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副委员长朴容日、秘书长高吉先等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内阁事务局、各省和中央一级机关、司法检察机关、社会安全机关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全会提出了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法、化学工业法、机械工业法、毒品犯罪防止法和关于修改补充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人参法等议程。
全会就最高人民会议法制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相关法律和修补案的基本内容做了报告。
冶金工业法、化学工业法、机械工业法、毒品犯罪防止法具体规定以下问题:对基干工业部门集中投资进一步夯实其生产基础;整饬冶金、化工、机械制品生产、供售、条件保障工作制度和秩序,彻底执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政策;预先防止危及国家社会制度稳定和人民生命健康的违法行为的条款,以及履行相关法律方面的原则问题。
被修订的人参法进一步具体细化规定有关人参的生产、收购、加工、销售、出口的部分,还补充了按照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追究刑事处罚的内容。
全会在充分探讨上述议程的基础上,一致通过了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政令《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法》、《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法》、《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法》、《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毒品犯罪防止法》、《关于修改和补充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人参法》。
全会强调,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内阁和有关机关要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加强守法教育,根据立法要求制定和下达执法施行规则和细则,加大守法监督和法律斗争力度,从法律上保证贯彻落实党代表大会和党中央全会所提出的任务。